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額設定鎖定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額的鎖定持有期為3年。鎖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對認購份額而言,下同)、基金份額申購申請日(對申購份額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額轉換轉入申請日(對轉換轉入份額而言,下同)起(即鎖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額申購申請日或基金份額轉換轉入申請日次3年的年度對日前一日(即鎖定持有期到期日)止。每份基金份額的鎖定持有期結束后即進入開放持有期,自其開放持有期首日起才可以辦理贖回及轉換轉出業(yè)務,每份基金份額的開放持有期首日為鎖定持有期起始日次3年的年度對日,若該年度對日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對應日期的,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養(yǎng)老目標基金縮短或無需設定投資者最短持有期限,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縮短或取消對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額鎖定持有期的限制,具體實施日期及安排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的公告。
基金名稱 | 東方紅頤和平衡養(yǎng)老目標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
基金簡稱 | 東方紅頤和平衡養(yǎng)老三年(FOF) |
基金代碼 | 009183 |
基金類別 |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0年6月11日 |
基金運作方式 | 契約型開放式,但本基金對每份基金份額設置三年鎖定持有期。 鎖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對認購份額而言,下同)、基金份額申購申 請日(對申購份額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額轉換轉入申請日(對轉換轉入份額而 言,下同)起(即鎖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額申購申請 日或基金份額轉換轉入申請日次 3 年的年度對日前一日(即鎖定持有期到期日) 止。每份基金份額的鎖定持有期結束后即進入開放持有期,自其開放持有期首日 起才可以辦理贖回及轉換轉出業(yè)務,每份基金份額的開放持有期首日為鎖定持有 期起始日次 3 年的年度對日,若該年度對日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對應日期的,則 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
業(yè)績比較基準 | 滬深300指數(shù)收益率*50%+恒生指數(shù)收益率*5%+中國債券總指數(shù)收益率*40%+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稅后)*5%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是平衡型養(yǎng)老目標風險基金中基金,依照目標風險進行平衡的大類資產配置,在嚴格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追求資產凈值的長期穩(wěn)健增值。 |
投資范圍 | 本基金投資于依法發(fā)行或上市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及存托憑證、債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具體包括:經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貨基金和黃金ETF)、香港互認基金,下同)、股票及存托憑證(包含主板、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及存托憑證)、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jù)、金融債券、企業(yè)債券、公司債券、永續(xù)債券、中期票據(jù)、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公開發(fā)行的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政府支持債券、地方政府債、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證券公司發(fā)行的短期公司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xié)議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銀行存款)、同業(yè)存單、現(xiàn)金,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規(guī)定)。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
投資比例 |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80%以上基金資產投資于經中國證監(jiān)會依法核準或注冊的公開募集的基金;投資于權益類資產的戰(zhàn)略配置比例為55%,其中權益類資產為股票、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基金經理可以在符合本基金投資目標和投資策略的前提下,根據(jù)市場情況,對權益類資產的配置比例進行戰(zhàn)術調整,但權益資產的向上、向下的戰(zhàn)術調整幅度分別不得超過戰(zhàn)略配置比例的5%、10%,即權益類資產占基金資產的比例在45%-60%之間。其中,計入上述權益類資產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 1、基金合同約定股票資產(含存托憑證)投資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 5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據(jù)基金披露的定期報告,最近四個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資產(含存托憑證)占基金資產比例均不低于 50%的混合型基金。 同時,本基金投資于股票、存托憑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貨基金和黃金 ETF)等品種的比例合計不超過基金資產的 60%。本基金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不超過股票資產的50%。 本基金保留的現(xiàn)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xiàn)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但在本基金認購份額的鎖定持有期內,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
基金分紅 |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根據(jù)產品特點自行約定收益分配次數(shù)、比例等,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xiàn)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xiàn)金紅利或將現(xiàn)金紅利自動轉為該類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xiàn)金分紅;本基金Y類基金份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紅利再投資;收益分配方式采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紅利再投資的份額免收申購費;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類別內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且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
風險收益特征 | 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標風險型基金,且投資風格為平衡型,其預期收益及風險水平高于貨幣市場基金、貨幣市場基金中基金、債券型基金及債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將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需承擔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huán)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guī)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
風險等級 | 中低風險等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