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額設置1年鎖定持有期,由紅利再投資而來的基金份額不受鎖定持有期的限制。鎖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對認購份額而言,下同)、基金份額申購申請日(對申購份額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額轉換轉入申請日(對轉換轉入份額而言,下同)起(即鎖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額申購申請日或基金份額轉換轉入申請日次1年的年度對日的前一日(即鎖定持有期到期日)止。每份基金份額的鎖定持有期結束后即進入開放持有期,自其開放持有期首日起(含該日)才可以辦理贖回及轉換轉出業(yè)務。每份基金份額的開放持有期首日為鎖定持有期起始日次1年的年度對日,若該年度對日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對應日期的,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基金名稱 | 東方紅安鑫甄選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簡稱 | 東方紅安鑫甄選一年持有混合 |
基金代碼 | 008770 |
基金類別 | 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成立日期 | 2020年1月10日 |
基金運作方式 | 契約型開放式 |
業(yè)績比較基準 | 本基金的業(yè)績比較基準為:滬深300指數收益率×8%+恒生指數收益率×2%+中債綜合指數收益率×90%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在嚴格控制投資組合風險的前提下,追求資產凈值的長期穩(wěn)健增值。 |
投資范圍 |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憑證(含中小板、創(chuàng)業(yè)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或注冊上市的股票及存托憑證)、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內依法發(fā)行的國家債券、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金融債券、公開發(fā)行的次級債券、中央銀行票據、企業(yè)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可交換債、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xié)議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同業(yè)存單、貨幣市場工具、資產支持證券、股指期貨、國債期貨以及經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相關規(guī)定)。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
投資比例 |
本基金投資于股票資產(含存托憑證)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資產的30%(其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資產的0%-50%);投資于同業(yè)存單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資產的20%; 本基金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和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保持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投資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但在本基金認購份額的鎖定持有期內,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本基金認購份額的鎖定持有期內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應當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證金一倍的現金。前述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果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
基金分紅 |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若每季度末每10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金額大于等于0.01元,則本基金進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60%,具體分配方案以公告為準。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
風險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其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高于債券型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資A股外,還可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投資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擔與境內證券投資基金類似的市場波動風險等一般投資風險之外,本基金還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huán)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guī)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
風險等級 | 中低風險等級 |